6月17日,学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十三五”改革发展总体规划》(送审稿,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在校党政领导出席了会议。
会上,学校党政领导经过充分讨论、认真审议,通过了总体规划。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将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对总体规划进行修订完善,并报中国科学院批准、教育部备案。
此前,总体规划已通过了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审议,听取了校学术委员会意见。

“十三五”时期是学校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关键阶段,学校高度重视“十三五”改革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及中国科学院的要求,2015年4月27日,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和校长工作会议研究决定正式启动相关工作。
2015年5月26日,学校召开“十二五”规划验收及“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对“十三五”规划编制做出总体部署。
学校印发《关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十三五”改革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校发规字〔2015〕208号,以下简称“《编制意见》”),明确了“十三五”改革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规划体系、进度安排、编制程序、组织保障,就战略目标与深化改革相协调、总体目标与院系目标相衔接、顶层设计与民主参与相结合、规划编制与贯彻实施相统一等方面提出了编制要求。
一、“十三五”改革发展规划工作组织及规划体系
学校成立了“十三五”改革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和校长担任,所有校领导担任成员。工作小组由分管校领导牵头推进规划编制的具体工作,成员包括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学校“十三五”改革发展规划体系由三部分构成:一是由改革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的学校“十三五”改革发展总体规划,总体规划计划于2016年6月报中国科学院批准、教育部备案;二是由相关部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学校自身发展需要编制的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三是由各学院、重点科研单位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编制的学院及重点科研单位“十三五”改革发展规划,规划应于今年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总体规划作为统领,提纲挈领;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是学校总体规划在各领域的展开、深化和具体化;学院及重点科研单位规划是学校总体规划及各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在各学院、重点科研单位的落实。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彼此相互衔接协调,同行共治,发挥规划体系的合力。
二、“十三五”改革发展总体规划编制过程
2014年6月-2015年5月,工作小组对学校内外部环境、国内外教育态势等展开专题研究,加强与兄弟院校的交流,把脉我校发展面临的战略背景、发展机遇和挑战,并组织了学校“十二五”规划的总结验收工作,上报中科院。
2015年5月起,工作小组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编制意见》的要求,对前期预研成果及各部门提交材料进行汇总整理,结合学校《章程》和《综合改革方案》,于10月形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十三五”改革发展总体规划》(草稿)。
2015年10月起,总体规划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工作小组对各学院、重点科研单位、教代会发展与规划委员会、后勤支撑单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等进行了16次专题调研,并通过书面邮件、会议讨论等多种形式咨询师生代表、老领导、校领导、两院院士、校外专家和各类委员会400余人次,征集意见建议300多条。意见建议涵盖了办学指标、办学体制机制、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国际化、校园文化与环境等方面,其中既有高屋建瓴的深谋远虑,也有来自日常办学的深入思考,帮助进一步完善了总体规划。

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征求各学院对学校“十三五”改革发展总体规划的意见建议

2016年学院及实验室党政主要负责人研讨班开班仪式暨“十三五”规划研讨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十三五”改革发展总体规划编制进行深入交流讨论
工作小组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全面汇总、逐条分析,先后对总体规划文本进行了23轮较大修改,形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十三五”改革发展总体规划》(送审稿)。
2016年6月1日,总体规划通过学校预审会讨论,于6月13日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专题讨论并审议通过。会议认为,总体规划目标明确、特色鲜明、思路清晰、举措务实,指导性、目标性和操作性统一。同时,与会代表还围绕办学指标、科教融合、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园区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工作小组吸纳各方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划。
6月13日,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专题讨论并审议学校“十三五”改革发展总体规划
6月16日,总体规划送学术委员会讨论。会议认为规划文本已基本成熟,同时与会委员针对学校“十三五”期间科教融合、学科评估、平台布局、园区建设等方面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校领导与教师代表就学校“十三五”时期的发展设想进行交流
6月17日,总体规划通过党政联席会审议,近期将报中国科学院批准、教育部备案。
目前,学校已启动对学院及重点科研单位“十三五”改革发展规划的预审工作。规划经预审讨论并修改完善后,提交党政联席会审定。各学院、重点科研单位是学校的办学主体,科学制定和实施好学院、重点科研单位规划,有助于学校规划落到实处,形成合力,早日建成有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
(发展规划处)